安全保卫工作制度
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消除不安全隐患,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,确保内部平安和社会稳定,结合人防实际,特制定如下:
一、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,指导全人防系统安全生产、经营和内部安全工作。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,形成安全组织网络。
二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、消防、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有关安全保卫规定和要求。
三、各科都要做好安全、防火、防盗防范工作。
四、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分析安全防范工作,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,限期整改。
五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,节假日安排班干部轮流值班。
六、各部门下班时关好门窗和电气设备,以防发生事故。
七、机关和下属单位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(防火沙、灭火器、工具等)分式专人负责。
八、对安全保卫工作有突出贡献者,予以表扬和奖励,对违反制度或玩忽职守,造成后果者给予相应处罚。
警报器维护制度
1 、熟悉人防警报器方面的政策、法规。新建警报点选址要按上级要求进行,确保试鸣正常运行。
2 、上门服务要语言文明、态度热情,办事高效。
3 、警报器设备进行检修时,应按照检修原则和操作程序进行检测,做到认真仔细,不可粗心大意。
4 、每年定期对全市警报点确定专人维护、要认真填写登记卡,做到修理过程、故障类型、代换零配件等都有记录。
5 、平时对各警报点加强联系,及时了解情况,对出现的故障要立即请示、报告。 |